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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 积极推进本市平安建设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信访办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以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去年市信访办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同比上升21.9%,虽然群众信访总量上升,但总体平稳有序,信访结构日趋合理。群众信访形式从传统模式向信息化便捷方式转变,电话和电子邮件信访比重不断提高。群众参政议政热情高涨,信访内容和结构发生积极变化,为本市平安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信访办发文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各区县信访办主任和各委办局信访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认真分析本市信访形势,交流学习体会,提高思想认识。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办主任分别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总结信访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提高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目标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平安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不断加强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协调、督查。去年4月,市委要求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和市信访办合署办公,并专门发文明确由市信访办主任兼任市联席办主任,市信访办一位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市联席办日常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市联席办不断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又分别从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了5名工作人员,从市信访办抽调5人。目前,市联席办工作力量达到13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督查力度。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一系列信访工作配套措施,市信访办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制定下发了《上海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明确了信访工作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规定了信访责任追究的程序;会同市联席办制定《关于切实做好领导“包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的意见》,明确领导“包案”化解的范围、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信访事项公示规定(试行)》、《市信访办履行“三项建议权”职责工作规则》等,规范市信访办各处室的履职行为,提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大力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市信访办积极开展《市长信箱》与市民社会互动活动,在网上公布政府职能部门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的电子邮件信访事例,积极宣传网上信访的成效,进一步提高互动效应。同时,将电话信访专线数增至7条,提高接通率,启动信访事项电话查询,截止去年底共受理查询6117件。同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市信访办明确将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作为衡量各级信访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落实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对重要初信实行办理“三见面”制度,即责任单位派人与承办单位、承办人和信访人见面,落实工作责任。去年市信访办向各单位交办信访事项1547件,办结1380件,办结率为89.2%,初信办理抽查群众满意率达96.1%。

  五是加大突出矛盾化解力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去年4月,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相关部门干部共131人组成12个基层组,分别进驻到10个中心城区和市农委、市政法系统,参与、支持、帮助、督促、指导突出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经过区县和基层组共同努力,共化解各类矛盾393件,与上年同比增加141%,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面上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组工作结束后,又组建4个分别由局级干部任组长的“市联席办督导组”,督促、协调、指导突出矛盾化解工作;将市督解办分成由2名局级督查专员任组长的督解小组,负责全市突出群体性矛盾的督查调处工作,形成了化解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是强化领导包案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市、区县领导也积极包案化解信访突出矛盾。据统计,去年10月,19个区(县)152名党政领导共包案信访突出矛盾214件,为化解突出信访矛盾作出了表率。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自10月4日至10日,集中开展区县领导“信访接待周”活动。9月30日,市信访办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首页发布通知并公布各区县的接待安排。市领导韩正、刘云耕、吴志明、周太彤和陈旭、范希平等深入各区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检查接待情况,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市信访办组成督查工作组,由办领导分别带队,每天到各区县督查“信访接待周”工作。期间,19个区县140名党政领导共接待339批921人次,当场化解矛盾47批111人次,分别占13.9%和12.1%,受到群众一致称赞。

  七是大力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基层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信访部门坚持抓典型促提高,通过不断下延信访工作触角,建立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积极推进“信访工作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促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畅通基层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信访,探索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如,长宁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信访代理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方便群众就近反映诉求和解决问题。青浦区开展信访工作示范村创建活动,努力实现“镇镇有示范村、村村有接待室”的目标,使村、居委会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嘉定区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有效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和萌芽状态。金山区建立司法信访居(村)委接待站,使信访工作向基层延伸等等。6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信访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表彰文明信访室和先进信访干部,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新思路、新举措,为推进本市平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是完善机制,努力遏制去京非正常上访。去年4月1日,本市启动“三线联动”劝返工作新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信访办牵头驻京劝返工作,负责在京日常劝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驻京工作组按照“人先回沪、事再解决”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在中央国家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周边定点巡查、在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流动巡查等方式,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带离,发现一个,劝返一个。新机制实施以来,工作成效比较明显:本市去京上访人员在京活动时间、空间被压缩,成规模聚集上访被有效制止,基本实现“日日清、不积累”;在京非正常上访明显减少,据统计,去年共劝返去京上访6011人次,同比增加65.5%,但在京非正常上访1391人次,同比下降35.7%,列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第22位,确保不发生影响首都北京社会稳定和损害上海形象的事件,受到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多次表扬。

  2007年全市各级信访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平安社会的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进一步拓宽信访领域,大力畅通信访渠道,不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切实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一是积极推进电话信访热线建设。在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有计划地推行信访热线建设,街道(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通咨询受理热线。各级信访部门不断充实接听和处理热线电话的工作力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群众来电接通率、时效率、办结率和满意率,提升电话信访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积极推进信访信息系统网和网上“领导信箱”建设。按照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要求,两年之内完成58个委办局的信访信息系统联网应用工作,并协助各区县推进街道(镇)公务网建设,力争三年内所有街道(镇)与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网上“领导信箱”功能,规范市、区(县)、街道(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信访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三级接访中心建设。制定市、区(县)、街道(镇)三级接访中心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三级接访中心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以信访部门为主、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接访机制,按照“统一登记,分类接访,综合协调,各负其责,督办落实”的要求,实行“一门式”服务,真正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四是不断完善党政领导接待来访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周四信访接待日制度,市信访办将加大对各区县落实该项制度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同时,积极推进领导网上在线接待,使市民足不出户即可与各级领导交流,反映问题。

  二、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是不断完善定期矛盾排查工作制度。市、区(县)两级信访部门建立每月定期排查突出矛盾纠纷制度,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全面、滚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帐,实行归口管理,并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市信访办组织专人,每月对各区(县)以及部分委办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推进领导包案工作深入开展。深入推进领导包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下大力气解决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市、区(县)信访办建立领导干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系点,划片包干解决矛盾纠纷。市信访办加强对领导包案工作的督查,并对包案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有权处理信访问题单位的责任,加大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进一步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不断提高初次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促进问题一次性解决。市、区(县)信访部门加强对信访事项特别是初信初访处理情况的抽查,提升群众对信访事项处理满意率,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减少重复信访。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化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访督导、督解、督查专员工作机制,指导面上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市、区(县)信访部门建立健全日常督查、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制度,增强信访督查工作的实效。

  三、增强为民排忧解难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加强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以及信访事项交办权、协调权、督查权。在全市各街道(镇)建立信访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信访干部,构建信访、综治、司法有机结合的基层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中心城区街道(镇)建立“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室”,市郊区(县)建立村(居)委信访接待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信访代理员队伍。同时,积极探索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建立健全基层三级信访信息员队伍。在街道(镇)、居(村)委、楼(村民)组三级组建信访信息员队伍,充实基层信访工作力量,协助信息预警,排摸不稳定因素,调处简单矛盾纠纷,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居(村)、大事不出街(镇)、难事不出区(县)、矛盾不上交”。四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一线解决问题制度。在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日制度,处级以上干部定点、定期深入社区,体察民情,服务群众,指导工作。同时,建立重点信访人联系制度,落实专人与重点信访对象结对联系,了解思想,解决困难,服务群众。

  四、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一是适时修订《上海市信访条例》。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精神要求,适时对《上海市信访条例》予以修订。同时,制定《上海市行政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和一系列配套措施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不断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二是积极推进信访复查复核。完善信访复查复核规范,强化复查复核的化解功能,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复查复核程序之中。规范公示程序,增强复查复核处理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同度,促使信访问题最终得到化解。积极探索建立“三级处理终结”制度,提高息诉罢访率,维护信访秩序。三是深入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把宣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政策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各级各部门积极运用上门宣讲、组织群众座谈、开辟宣传阵地等形式,提高宣传覆盖面,促进信访工作进社区、进居(村)委、进企业、进学校。

  五、认真反馈社情民意,推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建立信访部门参与政府决策制度。积极推动区(县)党委、政府建立信访部门负责人列席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征询信访部门意见、重大政策信访部门参与调研论证等各项制度,建立形成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二是不断加强信访信息调研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力量,建立信息工作联系点,健全工作网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多、处理难度大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信息调研综合报送工作,及时反馈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认真履行“三项建议”职责。各级信访部门要不断完善“三项建议权”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推动科学依法决策,完善相关政策,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六、加强信访部门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各级信访部门工作力量,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加大对信访干部的轮岗交流和培养使用力度,大力提拔优秀信访干部。同时,提高基层信访干部职级待遇,明确街道(镇)信访部门负责人由党委(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二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在全市信访系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采取学习讨论、讲座、研讨、考察等多种方法抓好培训教育。同时,充分发挥市信访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信访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积极推进本市平安建设。

  

来源: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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