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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们市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和上海市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抓稳定,抓防范、抓基础,有力有效地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重大市政工程建设推进有力和市政设施运行安全有序,维护了全局的稳定与和谐。2007年我局将进一步在市政系统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市政建设和管理环境,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平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期望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任务。
市政系统的稳定工作与上海的经济发展、市政建设和设施安全运营、燃气供应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十一五”期间,我们不仅担负着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繁重任务,而且还承担着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燃气供应、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因此,在市政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一方平安的目标,在抓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创建安全单位、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市政建设和管理难度的不断增大,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影响市政发展的问题时有发生,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同样也是政绩”的观念,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把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抓好。
二、以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扎实有效地开展市统系统的平安建设
我们要围绕创建平安上海,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和“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方针,以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把创建平安单位、平安工地、平安行业、实事工程等活动,作为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扎实有效地提高治安防范的能力,努力为市政系统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平安建设的创建:
(一)开展平安单位活动。我们要根据市综治委关于《上海市平安创建考评管理办法》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平安单位标准”,在以往创建“治安安全合格单位”“上海市安全单位”的基础上,巩固好做法、好措施,进一步拓展创建活动的内涵。特别要加强“三防”建设,要加强人防,坚持“人员到位,力量配强”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卫力量;要巩固物防,防范设施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发展技防,逐步加大财力投入,为防范提供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切实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防范各类案件发生,减少各种安全事故,争取在2007年有30%的单位跨入平安单位达标行列。
(二)开展平安工地活动。我们要根据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平安工地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治安防控、加大对劳务工的教育,并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诚信体系,从制度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将创建平安工地与开展文明工地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解决施工扰民等问题,达不到平安工地标准的工地不得参加市文明工地评选。
(三)开展平安行业活动。市政、公路、燃气行业要紧紧围绕市政和燃气行业的特点和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按照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平安高速、平安市政、平安燃气等创建活动,要将行业的平安建设活动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市区结合、条块联手、联网互动、有效覆盖的工作机制,综合整治行业的顽症陋习,及时处置各类矛盾,不断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
(四)开展市实事项目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管道占压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高度重视,市综治办已将燃气管道占压专项整治列为本市2007年度平安建设实事工程特殊项目,并确定了433处占压为今年专项整治目标,市安委办也将燃气管道占压整治列为上海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内容。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燃气管道占压整治工作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有序推进管道占压整治工作,确保燃气管道安全正常运行。
我们的目标是:今年要完成整治违章占压433处,实现新发现占压“零增长”;建立和完善燃气管道业主单位定期巡视和安全防范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工作;加大对违章占压和破坏燃气管道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燃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市政局的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平安建设的工作,由党政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我们要把各级开展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和查究力度,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各单位和有关行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要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网络,真正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部门和责任人。
(二)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合力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我们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起责任,又要有全局眼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要从提高效能出发,把平安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市政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相结合,与燃气行业的管理相结合,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协调好市与区、系统与行业、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的关系,形成整体推进平安建设的合力。
(三)提高防范力度,保障公共安全
我们要根据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公共安全。一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努力维护稳定。特别要加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从行业特点出发,认真解决好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矛盾。二要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禁力度,进一步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加强单位和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消除安全隐患。我们要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预防各类案件发生。要加强隧道、大桥、高架道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市政设施和在建的重大工程管理,加强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四)夯实基础建设,确保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是搞好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根据平安建设的要求,制定单位和行业开展平安建设的计划,认真实施,并通过创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根据平安建设的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职工共同参与平安建设活动,要总结表彰单位和行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成功经验,激发各方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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