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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指导 深入推进人口综合调控

  人口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人口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特大型城市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模式,加强制度建设、政策配套和规范管理服务,在区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一、工作的初步成效

  去年以来,按照“理顺体制、建立制度、制定政策、依法管理”的总体思路,聚焦重点、突破瓶颈、建立机制、形成合力,使人口综合调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体制机制建设、制度政策推进和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属地化的人口调控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级综合协调、区级综合管理、社区具体实施”的人口综合调控体制要求,各区县、街镇均建立了人口综合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人口办主任或副主任,落实了专职的工作人员,整合组建了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各级职能部门逐步树立现居住地实有人口服务与管理的观念,将服务与管理对象从户籍人口扩展到来沪人员,切实履行专业管理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同时,事权财权相统一,管理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承担,主要由区(县)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定额补助,确保措施落实。

  2、居住证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进实施。我们会同区县和市公安局、市房地资源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信息委等部门,通过区县人口办主任工作例会、部门定期沟通、情况专报等方式,协调解决居住证制度推进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着力推进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去年底,全市235个街道镇乡居住证受理网点全面建成开通。截至目前,本市共发放居住证112.5万张,其中临时居住证约90万张,投靠就读、就业类居住证约5.6万张,引进人才居住证16.9万张。

  3、各项制度和政策配套进一步加强。以强化“一证(居住证)一房(租赁房)”两项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行为,引导房屋租赁双方主动办理居住登记和房屋租赁登记。本市还先后出台了就业服务、综合保险、治安管理、义务教育、计生卫生、规划统计等配套措施,初步形成了来沪人员培训、就业、保险和居住管理的整体机制联动。不断完善居住证分类管理和相关政策,形成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模式。

  4、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口办)会同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等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规范审批”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通过探索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走居住证渠道进沪、加大引进人才通过居住证进沪就业力度,加强计划指标管理等多种措施,户籍迁入得到有效控制。

  5、人口综合调控政策研究不断深化。组织开展“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为本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提供了基础性依据;联合部门和区县开展对落实“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的研究,强化调控意识。针对郊区来沪人员集聚、农民工工作、户籍管理改革和居住证制度等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为国务院调研组、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明确提出“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肯定了本市对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探索。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2007年是落实本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关键年。本市人口工作要紧紧围绕体制和制度两个核心,巩固落实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加快完善居住证相关配套政策,强化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夯实社区实有人口管理基础,全面加强人口综合调控,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1、以完善机构、队伍为基础,加强人口属地化管理的组织建设。以推进“四个一”(一个组织机构、一支协管队伍、一个受理窗口、一个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通过工作例会、情况通报、指导督办等方法,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人口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现人口属地化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区县人口办要加强对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的统一领导,要建立一整套以居住登记、房屋租赁等信息采集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加强考核。

  2、以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为核心,加强来沪人员动态管理和信息的全覆盖。在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过程中,区县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的作用,全面掌握来沪人员信息,加强来沪人员动态管理;公安、劳动、信息等部门要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衔接,确保实现登记、发证、查询、统计以及信息变更、续签、注销等功能,并逐步加以完善;市人口办将在各部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对居住证各项措施和待遇落实、受理网点运行、居住证办理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以强化房屋租赁管理为抓手,加快形成证房联动、以房管人的有效机制。房地资源、规划、农业、公安、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现有法规,从居住登记、消防安全、经营管理、公共卫生、纳税等环节着手,加快实现房屋租赁与居住登记等信息共享、管理互动,加大对群租、违章搭建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区域与范围,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杜绝增量、减少存量。要通过签约等方式,逐级落实责任制,形成长效机制。

  4、以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为引领,积极探索和完善人口调控办法。围绕总量、布局、结构、素质等人口发展战略问题,聚焦人口管理特别是来沪人员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研究,进一步探索促进人口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为市委、市政府制定规划和重大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协调推进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展人口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的需求研究,为政府决策、部门管理和社会服务提供支持。围绕实现“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通过产业结构、用地指标、税收、就业、居住等政策引导,加强对一般外来劳动力的控制,探索试行分区域的人口总量调控办法。跟踪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向,综合考虑本市承受能力和政策配套,全面梳理、研究完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的相关政策,稳步缓解突出矛盾。

  这次会议是深化平安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会议。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履行好工作职责,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为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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