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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民政职责 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社区是社会和城市的基础、细胞,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必须把社区打造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社区在服务人民群众中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作用。在深化平安建设中,民政部门将以搭建社区建设平台为重点,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强化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和保障为内容,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中的作用,为推进上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社区综合管理,为社区平安建设创造条件

  社区安全是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区、平安建设的基础。加强社区综合管理,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积极推进社区组织体系建设。通过理顺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关系,不断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地单位、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在城乡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平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制度。会同各有关方面,指导基层充实居(村)委会治保工作力量,完善社区综合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为社区平安建设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区平安建设。积极引导司法、就业、救助、慈善等领域的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工过渡,发展社区平安建设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鼓励广大居(村)民服务社区、融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互助服务,为社区平安建设的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二、深化居(村)民自治,发挥群众在社区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目前,全市共有3420个居委会,1867个村委会,这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是社会的基础组织,也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力量。民政部门将积极适应城乡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新变化,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调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民主选举工作。规范居(村)委会选举程序,加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预防和纠正换届中的选举违法违规现象。继续落实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保障居(村)民的选举权。二是不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居(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坚持涉及居(村)民利益的社区重大事项由居(村)民讨论决定,健全居(村)委会向居(村)民报告工作制度、民主听证制度,探索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居民自治和管理办法,畅通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渠道。三是继续推进基层民主监督。完善居(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各种配套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城乡居民依法享受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加强社区服务和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需求

  服务、方便、造福居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需求,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三中心”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区平安建设。为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等政府公共服务搭建好平台,探索推进对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社区实有人口的管理,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作风,维护社区安全和稳定。二是切实开展好社区服务。在为全体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重点为社区内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重点信访对象、问题青少年等对象提供服务和帮助,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发动城乡社区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三是继续加强民生保障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和实际困难,逐步拓展单项救助覆盖面,开展社区综合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安徽下放户、江西肯民等特殊群体的帮困和维稳工作,发挥“托底”功能,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城市安全的因素,为上海的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目前本市已基本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市的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去年,全市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6000多人次,其中流浪乞讨未成年人6300人次,为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救助管理系统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提升救助管理专业化水平,强化队伍素质,开展积极救助,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大力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在街道乡镇建立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形成社区层面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建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救助管理网络,为促进城市、社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而努力。三是继续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落实好流浪未成年人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的各项措施,不断整合资源,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本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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