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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近年来,在中央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反腐倡廉重要工作,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一是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上学、看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2006年,共查处各类违规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526.42万元,清退违规收费265.22万元;开展对二、三级医院手术出院病人送“红包”问题的追踪调查,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为基础的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以“公开、一致、规范”为抓手,以结果公开为重点,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动拆迁工作的透明化和规范化,219个拆迁基地普遍实行动迁房源安置和货币补偿结果等全部向居民公开的制度。继续抓好巩固农民减负工作成果工作,落实减轻农民负担金额1.62亿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涉及金额44.91万元;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清欠率为99.3%。不断完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扩大测评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对29个政府部门和行业进行了重点测评,被测评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200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051件(次),认真查核信访件,妥善处理了一些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强对重大集体访、上访老户的排查工作。各区县和系统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信访工作首访责任制,健全领导接访制度和干部下访制度,及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市纪委、市监察委加强了对区县委办纪委办信工作指导,加大了对重要信访件交办、督办力度。去年,市纪委、市监察委制定了重要信访举报件督办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下转的要求,以及对重要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的督办要求和工作程序。一些区县委办开通网上信访举报信箱,快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实行与大信访“一门式”来访接待,方便群众信访举报,避免多头和重复上访问题;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访举报件件,积极探索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既促进了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又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了解和互信,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消除因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认真查办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重视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了一批这方面的案件,对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起到了重要作用。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经销等六个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九个方面,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纪检监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性互动的局面。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执行情况以及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个方面优良作风,把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劳动安全、物业管理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因工作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导致问题解决不力或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三)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益诉求渠道和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依法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引导他们通过合法合理的形式表达诉求。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重视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落实信访件办理责任制,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督查督办,限期将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答复来访人。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减少影响平安建设的消极因素,营造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良好环境。要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保证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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