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专题>>正文
普陀区召开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推进会

  2008年7月23日上午,普陀区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推进会暨劳动政策业务培训在区政府B区中心会场顺利召开。区预防办、区禁毒办、区劳动局、团区委、各个街道(镇)禁毒办主任和禁毒专职干部及全体司法社工等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区劳动局促进就业科科长宗士华对与会人员详细阐释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该办法是由区劳动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预防办和区禁毒办联合发文的,旨在为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促进社区特殊群体充分就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提高帮教工作质量。

  随后,宜川路街道司法所所长、街道禁毒办副主任魏沪娟在会上就宜川路街道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的施行办法及开展情况作专门汇报。作为我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试点单位,宜川路街道就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细致的准备,并制定了专门的社区戒毒(康复)施行办法,对人员配备和办公场所进行了有效落实,办公经费也列入了规划。站在依法禁毒的高度,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同时,街道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克服困难,全力做好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加快工作步伐,为全区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最后,区预防办、区禁毒办勉励与会人员,要学习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戒毒措施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工作中要融会贯通,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帮教服务质量;其次,要加快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的的步伐,并在全区铺开,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再次,要提高社区戒毒(康复)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畏艰难、充分准备,争取把试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来源:普陀区禁毒办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主办方: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方: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