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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8日上午11时许,黄银根路过赤峰路菜场时,看见一名身材矮小中年妇女摔倒在地上大声喊叫:“有人抢我钱包,抓坏人!”同时也发现一青年男子急速向马路对面逃跑。黄银根不顾自己年事已高,随即骑上自行车向青年男子奋力追去,并大声叫喊:“来人啊!抓小偷。”这时,小偷越跑越快而老黄越追越紧,“抓小偷”的喊声也越叫越响,就在嫌疑人逃窜至密云路小区时,闻讯赶来的小区保安和曲阳路派出所社区民警一起将其抓获。被窃的中年妇女也随即赶到。指认这名男青年就是小偷。民警从犯罪嫌疑犯身上搜出一个黑色女式钱包和一把水果刀带回派出所。对此,虹口区检察院建议居委会对黄银根同志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表彰。
此案闸北区人民法院对实施抢劫的安徽来沪人员李俊以携带凶器抢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千元。使罪犯受到了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