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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勇救落水儿童

——记金汇镇百曲村杨建军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2007年4月10日下午15时30分,江苏藉男孩王志远(7岁)在放学回家到金汇镇百曲村9组百曲港河边玩耍时,不慎掉入河中,这时金汇镇百曲村919号村民上海齐贤泰康食品厂职工李爱芳和母亲(退休)张林云休息在家干活时,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呼喊声“救命、救命、有人落水啦”,母女俩立即放下手中活,迅速跑外一个箭步冲向呼喊点河边,见岸边二位女同志拍腿着急,一小孩在离河岸外2米处双手找动,这时,李爱芳立刻想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我不救,还谁能来救时,她不顾个人安危,迅速跳入河中抻手拉救孩子,但由于河深面宽水高(河深3米、宽25米),同时孩子在往外浮动,所没拉到孩子。当时,张林云看到女儿没拉到,她立即紧急叫喊“快来救人”,这时,百曲村村民上海建军金属制品厂个体户杨建军在家加工零件,杨建军突然听到看见张林云急叫声“快去救人”,立刻放下手中活冲出家门,迅速奔向出事点,一看小孩在河中上下沉浮30公分时,他立即跳下抢救,抱住孩子的身子往河边和李爱芳一起托起,张林云双手接住拉上岸。此时,孩子肚子大已取于不醒状态,他(她)们想到用倒反背的方法进行抢救,最终孩子吐出腹中水脱离了危险,这时孩子的家属也到了现场,就将小志远安然无恙地交给了孩子的家属。

  李爱芳、杨建军、张林云同志在别人受到危难的时候,路见有难,挺身而出,不顾一切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行为,体现出了我们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为此,于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为杨建军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来源:奉贤区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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