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正文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树立公民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责任意识,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市各级综治组织和见义勇为办公室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上海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见义勇为工作,切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在全市营造了一个“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氛围。

  一、建章立制,使见义勇为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为了及时表彰见义勇为英雄,弘扬他们的见义勇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999年5月起,将每月10日确定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宣传日”。

  8年多来,有关市领导数十次带着荣誉证书、奖金和鲜花等到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中,向他们的家人表达崇高敬意并给予抚恤。还到见义勇为受伤人员治病的医院,对他们见义勇为的壮举进行褒奖和慰问。

  原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同志每年都会参加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刘云耕同志说“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中就蕴藏着极大的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各级党政部门要采用一切手段把广大群众参与上海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出来。”为鼓励广大群众见义智为、见义勇为,使大家树立正义一定战胜邪恶的必胜信念,刘云耕同志将见义勇为形象的概括为“勇敢的第一人,关键的第二人,成功的第三人,铜墙铁壁是众人”。

  在市领导的示范作用下,本市各部委办局和区县党政领导在节假日或见义勇为人员遇到困难时都会上门进行探望和慰问,帮助见义勇为人员排忧解难列入了各级党政领导日常议事内容。

  为了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2年5月10日《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本市建立了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2家单位组成的上海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市综治办。参照市里的机构设置,各区(县)也都建立了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市、区(县)两级评审机构的建立,为见义勇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表彰及时、宣传有力,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

  为使见义勇为人员及时得到表彰,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市综治办明确要求,当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区(县)评审办都要在第一时间整理事迹材料,并适时授予区、街镇(乡)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对事迹突出人员要及时报市评审办,市评审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上报事迹材料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授予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对那些因见义勇为牺牲和受伤人员,要报请市、区领导及时到他们家中和医院进行慰问。

  如市综治办坚持每月10日开展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活动,先后举行了100次表彰大会,每月10日成了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们的节日。表彰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有全市性集中表彰,有市与有关区县、单位联合召开大会进行表彰的,还有送奖上门进行表彰的等等。此外,市评审委成员单位除认真做好轮值表彰活动,积极邀请单位领导出席活动并讲话外,还在系统内广为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英勇事迹。各区县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定期不间断的开展表彰活动。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宣传见义勇为人员英勇事迹,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市、区县评审办与各新闻单位密切合作,及时提供宣传报道素材。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人民广播电台、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等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对每月一次的见义勇为表彰活动都及时报道。新民晚报开辟的“光荣榜”,解放日报开辟的《百姓英雄》专栏,更是不惜篇幅介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事迹。据不完全统计,8年多来,见诸本市报端和电视、电台宣传见义勇为的消息、通讯、专题片等共有700多篇(部)。《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颁布后,《上海法治报》全文刊登了《办法》,《解放日报》、《劳动报》等新闻媒体,先后对《办法》进行了解读,社会反响强烈。

  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百姓英雄——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图片展览”;编辑出版了《百姓英雄》书籍和《百姓英雄》明信片、邮册等。市综治办编辑了一盘名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工作纪实的VCD光盘,在介绍见义勇为人员英勇事迹的同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汇编进去,6000多张VCD光盘分发到区县、委办和街道社区后,广大群众都争相索取和观看。

  市综治委和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百姓英雄--上海市表彰见义勇为文艺晚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同志、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梁永平同志和有关市领导出席了晚会。晚会共募集到专项经费400余万元。上海电视台文艺频道和新闻频道对晚会进行了现场直播,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市综治办还投资拍摄了见义勇为公益广告,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同时还在本市3700多辆公交车以及地铁上的移动电视中播出,据统计有330多万人次观看了公益广告,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

  2006年11月26日,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生汪洋同学见义勇为光荣牺牲,为了弘扬汪洋同学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团市委、徐汇区综治委等部门先后在上海松江大学城复旦视觉艺术学院、上海教育会堂和斯波特大酒店分别举行了“向汪洋同学学习大会”、“向汪洋同学学习座谈会”和“弘扬汪洋同学见义勇为精神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名誉校长龚学平同志、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于少林同志等有关领导以及汪洋的母亲、同学、老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共10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市综治办领导宣读了追授汪洋同学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团市委领导宣读了追授汪洋同学为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的决定,市科教党委领导宣读了关于在本市高校中开展向汪洋同学学习的通知,汪洋的大学同班同学向全市高校学生发出了向汪洋同学学习的倡议,会上还宣布成立了以汪洋同学命名的“汪洋德育奖励基金”,基金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300余万元。为激励更多的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让汪洋同学见义勇为精神在大学生中传承,汪洋的母亲倪丽萍女士慷慨的将社会各界给她的慰问金、捐赠款等40余万元全部捐给了“汪洋德育奖励基金”。有关媒体对汪洋同学见义勇为事迹和生平作了深入报道。2007年2月,汪洋同学被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追授为上海“十大平安英雄”。

  2006年11月底,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袁智浩,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童小明、范伟明,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工作者厉济民、董继缘以及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优秀单位领奖代表等人从北京受奖载誉归来后,受到社会各界热烈欢迎,各大媒体广泛报道了他们的先进事迹。

  2006年12月,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钱瑛勇斗抢劫犯罪嫌疑人的英勇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拍成电视专题片并被收录到中央综治办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大型文艺晚会《平安中国》节目中,钱瑛本人也被邀请担当文艺晚会现场访谈嘉宾。电视节目播出后,全国观众反响热烈。200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同志座客中央电视台畅谈平安建设,钱瑛同志有幸作为电话连线访谈嘉宾,与陈冀平主任共话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现实意义。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活动的开展,“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已深入人心,广大市民纷纷表示要向见义勇为英雄学习,做一个有责任的人,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三、褒奖到位,激发更多市民争当见义勇为英雄

  为最大限度的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激励更多市民加入到见义勇为行列中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评审办不断提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按照《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规定,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筹集见义勇为专项经费2000余万元。如:市综治办与市邮政局共同策划,联合各区县相关部门发行了一套见义勇为附捐邮资明信片,为市和区县筹集资金250万元。市建设系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汽车集团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银行等单位,共捐助800余万元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杨明辉向市见义勇为办公室捐助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给她的3万元奖金。

  《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正式实施后,市领导决定每年财政拨款150万元用于见义勇为工作。各区县财政对见义勇为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各区县也都设立了见义勇为工作专项经费,共有1100余万元。

  8年多来,本市各级组织群策群力,大力开展为见义勇为人员排忧解难送温暖活动。市综治办专程派人驱车数百公里到安徽寿县,将5万元慰问金送到见义勇为人员李士忠同志的家属手中。市综治办得知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叶灶根住房困难后,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其分配了一套住房。市综治办积极协调江苏省综治办、民政厅,使在沪见义勇为身受重伤的江苏来沪务工人员陈德金同志得以享受当地的因公伤残待遇,并为其女儿落实了工作单位。市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为见义勇为受伤人员裴春溶(40岁)同志解决了其妻子户口、工作,女儿上学等实际困难,还为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免除了其后顾之忧。2003年非典期间,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为375名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免费提供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意外住院保险。2006年7月,在市领导的关心下,经市综治办的积极协调,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孙振芳的儿子、李明的女儿如愿被破格录取为大学生。2006年8月,在时任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同志要求和带领下,有关领导分别慰问了16位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向每个家庭送上了5000元慰问金。同时,刘云耕同志还冒着酷暑特地赶到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见义勇为人员疗休养地同200多名见义勇为人员及牺牲人员家属共进晚餐。2006年11月26日,复旦视觉艺术学院学生汪洋同学见义勇为牺牲后,在外地开会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吴志明同志立即打电话委托市委政法委秘书长吴军营、市综治办副主任乐伟中等有关部门同志,上门慰问汪洋同学的家长,并送去了市见义勇为评审委授予汪洋同学的“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证书,同时还送上了15.5万元奖励金。

  为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力度,今年初,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同有关部门协商后决定,对每月受表彰的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中事迹突出的人员,奖金由原来的2千元增加到5千元;从2006年12月1日起,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意外伤害医疗费报销额度从1万元增至2万元;牺牲人员的奖励金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全国最高);伤残人员根据伤残等级可以获得1.25万元到25万元不等的伤残补助金。据统计,8年多来,本市各级组织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抚恤、医疗、帮困等费用共有1000余万元。

  通过社会各界不懈努力,上海见义勇为英雄层出不穷,见义勇为人员倍受人们敬重,学英雄、争当英雄已蔚然成风。

  8年多来,全市共涌现各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100余人,其中:获“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有15人,获“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1046人,获区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3100余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6岁,最小的15岁;牺牲25人、重伤30人、轻伤68人。

  上海市见义勇为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依照“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保护工作,大力宣传他们的英勇事迹,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鼓舞人民群众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不畏强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见义勇为的实际行动,为上海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积极的贡献,共筑和谐社会。

来源:上海市综治办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主办方: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方: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