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侵吞客户购房款55万元,一家沪上知名置业顾问公司大宁店店长李亮(化名)近日被闸北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2007年9月,一客户有意购买上大路1288弄一处二手房,总面积106.71平方米,价值98万元。与该置业公司大宁店签订协议后,该客户支付了1万元定金。根据公司规定,客户付款必须由店长李亮受理。该客户根据协议,先后支付购房款9万元和48万元。李亮以公司没有专门账户,要求客户将购房款存入他私人的工商银行账户内。除了支付给售房人张斌(化名)5万元外,李亮侵吞了53万元。此外,李在担任延长店店长时,还将客户购买住房的2万元意向金侵吞。李亮获得上述赃款后潜逃。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李抓获,55万元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