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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危险品运输车监控最高罚款10万元

——突击检查本市危险品运输企业随行记

  日前,市交通局组织力量对本市部分经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突击大检查。记者随同检查人员在几家道路运输企业内,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

  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专用车辆必须配置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全程监控,如不执行将给予2-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检查人员踏进宝山区铁力路585号的康芸物流有限公司时却发现,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无人值班。在检查人员的追问下,公司相关人员称“监控人员生病不在岗”。而当要求拿出平日的基础台帐时,相关人员却“手足无措”。检查人员随后打开监控平台,发现只有5辆运输车的实时运行状况显现,而不是公司所称的“有8辆车在外运营”。

  在浦东港城路2111号鲁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并没有专用的停靠场地,而是与普通的运输车辆混停在一起,且没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极大。

  在其他几家企业内,检查人员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急处置预案均不完善,有的企业应急预案连相关的责任人和联系电话都没有。

选稿:王洁敏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张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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